加密貨幣轉帳新規一次看懂:台灣交易所之間轉帳超過 3 萬元,要多附生日與地址,上路日期仍待公告
金管會規劃的加密貨幣轉帳新規,第一階段先管台灣交易所之間的轉帳:每一筆都要附上轉出人與收款人的姓名、錢包資訊,單筆超過新台幣 3 萬元,個人還要多附出生日期與住址。金管會預計 2026 年 10 月施行,確切上路日期仍待公告。
3 分鐘重點摘要
- 這套規定的國際名稱是 Travel Rule,中文常譯為「旅行規則」,金管會稱為「轉帳規則」,跟出國旅行無關:意思是轉帳時,雙方的身分資料要跟著幣一起「傳遞」到收款交易所。
- 不是只有大額才要附資料:依金管會說明,不論金額都要實施;單筆超過新台幣 3 萬元時,個人要多附出生日期與住所地址,法人要多附官方辨識編號與設立登記地址。
- 第一階段只管台灣交易所之間的轉帳;轉到海外交易所屬於第二階段,預計 2027 年底施行;轉到自己保管的錢包,官方新聞稿沒有說明。
- 對多數人來說,日常幾乎無感;大額轉帳前,先確認各平台的身分資料一致、收款人資訊正確,並預留核對時間。
- 上路日期:截至 2026 年 10 月 4 日,金管會只公布「預計 2026 年 10 月」,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施行日期仍是「未定」,請以金管會與交易所正式公告為準。
風險聲明本文僅為資訊整理,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或法律意見。法規仍在推動中,實際規定與上路日期請以金管會與交易所公告為準。
DEFINITION / 白話定義
加密貨幣轉帳新規是什麼?為什麼國際上叫「旅行規則」
最後查證:2026-10-04本文依金管會新聞稿、全國法規資料庫與多家媒體報導整理。第一階段確切上路日期尚未公告,修正後的條文也還沒有正式發布;規定若有變動,以金管會與各交易所的正式公告為準。
定義加密貨幣轉帳規則,是要求交易所在幫客戶把加密貨幣轉到另一家交易所時,同時把「誰轉出、轉給誰」的身分資料一併傳給收款的交易所,並由雙方保存,讓每一筆跨平台轉帳都查得到是誰轉給誰。
這套規定的國際名稱是 Travel Rule,中文常直譯為「旅行規則」,金管會 2026 年 8 月 4 日的新聞稿則稱為「轉帳規則」。它跟出國旅行沒有關係:之所以叫「旅行」,是因為轉帳時,匯款人的資料要跟著款項一起「傳遞」給收款方的交易所,就像資料陪著錢一起上路。下文一律用「轉帳規則」或「轉帳新規」。
這個做法來自銀行電匯。過去銀行跨行匯款時,匯款人的資料本來就會跟著款項傳到收款銀行。國際防制洗錢組織 FATF(防制洗錢金融行動工作組織)在 2019 年把同樣的要求擴及虛擬資產服務商,也就是交易所這類業者;依鏈上分析公司 Chainalysis 對 Travel Rule 的說明,它源自 FATF 第 16 項建議,國際上常見的門檻基準是 1,000 美元或 1,000 歐元。
A為什麼需要:區塊鏈看得到地址,看不到人
區塊鏈上的每一筆轉帳都公開可查,但上面只有一串錢包地址,看不出背後是誰。你在交易所開戶時已經做過實名驗證(KYC),交易所知道你是誰;可是幣一轉到另一家交易所,收款端只看到地址,不知道錢從哪個人來。轉帳規則補的就是這一段:讓「開戶時的身分」也跟著每一筆轉帳走。
B台灣其實 2021 年就寫進條文,只是沒有施行
台灣在 2021 年 6 月 30 日發布的交易所洗錢防制辦法第 7 條,就已經有轉帳時要傳遞客戶資訊的規定。這份辦法在 2024 年 11 月 26 日修正為現在的名稱「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但第 18 條寫明,第 7 條的施行日期由金管會另定。金管會在新聞稿中說明,因為各國法規要求不同、資訊傳輸系統規格不一致、跨境系統不易串接,這套機制「迄今尚未施行」。所以這次不是從零開始,而是補上門檻、分階段把它真正啟動。
如果你剛開始接觸加密貨幣,交易所、錢包與轉帳網路這些基本觀念,可以先看幣圈入門的 ERC-20、TRC-20 轉帳說明,再回來看這篇會更清楚。
PHASE 1 / 第一階段規定
台灣第一階段規定:超過 3 萬元要多附哪些資料?
以下依金管會 2026 年 8 月 4 日的新聞稿整理;修正條文以金管會正式發布的版本為準。
金管會這次的修正重點有 3 項。用一句話說:每一筆都要附資料,3 萬元是「要多附」的分界線,收款的交易所也要負責核對。
A不論金額,每一筆轉帳都要實施
常見的誤解是「3 萬元以下不用管」。金管會的說法是,交易所「不論移轉價值多寡,均應實施」轉帳規則,金管會稱為「上限強化型」資訊蒐集機制。依現行辦法第 7 條的條文,轉出的交易所要取得轉出人的姓名與錢包資訊,加上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地址或出生日期及出生地其中一項,以及收款人的姓名與錢包資訊;如果做不到,就不得執行這筆轉帳。
B單筆逾新台幣 3 萬元:多附生日與住址
當單筆轉帳的價值超過新台幣 3 萬元時,交易所要依轉出人與收款人是個人還是公司,額外取得資料。以轉出人是個人為例,要多取得出生日期與住所地址;如果是公司等法人,要多取得官方辨識編號與設立登記地址。官方用語是「逾」新台幣 3 萬元,也就是超過 3 萬元,部分報導寫成「3 萬元以上」並不精確。
為什麼是 3 萬元?依鉅亨網與 Yahoo 股市對證期局說明會的報導,這是參照 FATF 建議的 1,000 美元(歐洲為 1,000 歐元)門檻,折合新台幣約 3 萬元。至於為什麼要加生日與住址,可以這樣理解:姓名可能有人重複,多了生日與住址,收款端比較能確認「就是這個人」。
C收款的交易所要核對資料
這是這次新增的義務。收款的交易所在單筆轉帳逾 3 萬元時,要把轉出方送來的收款人資訊,和自己平台上的客戶資料進行核對。換句話說,轉出時填的收款人資料,要和收款人在那家交易所開戶時登記的資料對得上。
| 項目 | 每一筆轉帳 | 單筆逾新台幣 3 萬元 |
|---|---|---|
| 轉出人資料 | 姓名、錢包資訊,加上身分證號、地址或出生日期及出生地其中一項(現行第 7 條) | 個人:多附出生日期與住所地址;法人:多附官方辨識編號與設立登記地址 |
| 收款人資料 | 姓名、錢包資訊 | 同左,並依個人或法人身分取得額外資訊 |
| 收款交易所的責任 | 辨識資料不全的轉帳,依風險決定執行、拒絕或暫停 | 新增:要和自家客戶資料逐筆核對 |
| 資料不足時 | 轉出交易所不得執行轉帳(現行第 7 條) | 同左 |
交易所沒有落實的話怎麼辦?依鉅亨網與知新聞的報導,證期局表示,業者若沒有把相關流程納入內部控制或沒有落實資料傳輸與核對,金融檢查時會視為內控缺失,可依洗錢防制法處新台幣 50 萬元以上、1,000 萬元以下罰鍰。這是對交易所的要求,不是對一般用戶的罰則。
SCOPE / 適用範圍
哪些轉帳會受影響?台灣交易所互轉、海外交易所與自己的錢包
金管會採分階段實施,所以要先分清楚你的幣是從哪裡轉到哪裡。以下依金管會新聞稿與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的聲明整理:
| 轉帳路線 | 屬於哪一階段 | 預計時程 | 目前可以確定的事 |
|---|---|---|---|
| 台灣交易所 → 另一家台灣交易所 | 第一階段 | 預計 2026 年 10 月(確切日期尚未公告) | 每筆附姓名與錢包資訊;逾 3 萬元多附生日與住址,收款端核對 |
| 台灣交易所 ↔ 海外交易所 | 第二階段 | 預計 2027 年底 | 第一階段尚未納入;屆時的作法尚未公告 |
| 台灣交易所 → 自己保管的錢包 | 官方新聞稿未說明 | 尚未公告 | 以各交易所公告為準 |
A第一階段:台灣交易所之間互轉
這次真正先上路的,只有「境內虛擬資產服務商之間」的轉帳,也就是在台灣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交易所彼此互轉。舉例來說,你在 A 交易所買了 USDT,要轉到你在 B 交易所的帳戶,這筆就屬於第一階段。金管會在 2025 年 9 月 22 日公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業者名單,之後才和公會討論出分階段的做法。
B第二階段:轉到海外交易所
台灣交易所與海外交易所之間的轉帳,排在第二階段,金管會預計 2027 年底施行。延後的原因,金管會與公會都提到跨境系統串接、各國法規進度不同。第二階段的具體做法,例如對方交易所沒有實施轉帳規則時怎麼處理,目前尚未公告,本文不做推測。
C轉到自己保管的錢包:官方尚未說明
金管會的新聞稿沒有提到轉到自有錢包(例如冷錢包或手機錢包)的處理方式,我們也查不到 2 個以上可靠來源能確認細節,所以這裡只能說:以你使用的交易所公告為準。部分交易所本來就有提領地址白名單、地址驗證等自己的規定,這些和轉帳新規是不同的事。自行保管的好處與責任,可以參考交易所被駭文章裡的分散與自行保管做法。
IMPACT / 對你的影響
對一般用戶有什麼影響?轉帳流程會多哪些步驟
各交易所的實際畫面與流程還沒全部公布,以下是依官方規定與業者公開說明整理的方向。
先講結論:如果你只在一家交易所買賣、很少轉出,幾乎不會感覺到差別。會受影響的,是常在不同台灣交易所之間搬幣的人,尤其是單筆超過 3 萬元的轉帳。
A轉出時要多確認收款資訊
依工商時報 9 月 26 日的報導,業者整理出用戶轉帳時要留意的 4 件事:提供或確認轉帳所需的身分與交易資訊、確認收款人的相關資訊、確認收款的交易所與錢包地址,以及預留額外的資料核對與處理時間。報導也提到,資料不足、錯誤或和收款方資料不一致,可能影響這筆轉帳的處理。以前只要貼上地址就能轉,之後轉到另一家台灣交易所時,畫面上很可能會多出「收款人姓名」「收款平台」這類欄位。
B大額入帳可能慢一點
幣本身仍然在區塊鏈上轉移,但交易所之間另外要在鏈下交換、核對資料。超過 3 萬元的轉帳,收款端要核對資料,如果姓名、生日或住址對不上,就可能需要補件或人工確認。這不是罰則,而是流程上可能多花的時間。
C你的資料會在交易所之間傳遞
依規定,生日與住址這類資料會從轉出的交易所傳到收款的交易所,雙方都要保存。這些資料是在交易所之間傳遞,不是寫到公開的區塊鏈上。對用戶來說,這代表你常用的每一家交易所都會持有較完整的身分資料,帳號安全與個資保護更重要。帳號被盜與平台出事的差別,可以看平台被駭和帳號被盜的處理差異。
D這不是新的稅,也不是限制轉帳
轉帳規則屬於洗錢防制規範,目的是讓轉帳查得到是誰轉給誰,不是新的稅目,也沒有限制你能轉多少錢。不過,跨平台的轉帳紀錄會更完整。賣出加密貨幣的獲利原本就要依規定申報,相關說明可以看幣圈入門整理的台灣法規與報稅重點。
CHECKLIST / 轉帳前準備
轉帳前要準備什麼?一般用戶可以先做的 5 件事
以下是一般性的準備建議,不是投資建議;實際要填的欄位與流程,以各交易所公告為準。
- 核對每家交易所的身分資料。登入你常用的每一家台灣交易所,確認登記的中英文姓名、出生日期與住址是否正確、彼此一致。搬過家、改過名,或當初填寫時有錯字,最好先依各平台的流程更新,避免大額轉帳時收款端核對不過。
- 確認收款人與收款平台。轉給自己在另一家交易所的帳戶時,收款人就是你本人;轉給別人時,要事先問清楚對方的真實姓名、使用哪一家交易所,以及正確的收款地址與網路。
- 大額轉帳預留時間。如果有時間壓力,例如要在某個時點前入帳,盡量提早轉,或拆成你能接受的時程。新制剛上路時,系統串接與核對都可能需要磨合。
- 先小額測試,再轉大額。這原本就是轉帳的好習慣:先轉一小筆,確認收款端順利入帳,再轉剩下的金額。地址與網路一定要完整核對,加密生活整理的轉帳前檢查習慣有更完整的清單。
- 上路日期與操作方式,只看官方公告。只從交易所官方 APP、你自己存的書籤網址或金管會網站確認消息。
提醒新制上路前後,很可能出現假冒交易所或主管機關的訊息,要你「點連結完成轉帳驗證」「先轉一筆幣解鎖帳戶」或提供密碼、驗證碼。轉帳規則的資料是交易所之間依規定傳遞,不需要你把幣轉給任何人來驗證。遇到可疑訊息,先對照加密貨幣詐騙防範指南的警訊清單,也可以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查證。
如果你要轉給別人,例如朋友之間買賣或代付,也要多一分小心。收款人資料要對得上,本來就能降低轉錯人、被冒名的風險;但對方要求你填寫不實資料、或用別人的名義收款,就是警訊。假交易所、假客服的常見手法,詐騙防範指南的常見手法整理有完整說明。
TIMELINE / 時程
什麼時候上路?時程、尚未公告的部分與接下來要觀察的事
截至 2026 年 10 月 4 日,我們能確認的時程只有金管會公布的「預計」時程:第一階段預計 2026 年 10 月施行,第二階段預計 2027 年底施行。第一階段的確切上路日期,目前尚未公告。
A為什麼說「尚未公告」
依全國法規資料庫的同辦法第 18 條,第 7 條的施行日期由金管會另定,資料庫在 2026 年 9 月 24 日的整編版本仍標示「最後生效日期:未定」。金管會 8 月 4 日的新聞稿說的是「將於近期辦理法規預告」,也就是先公開草案徵求意見,之後才會正式發布修正條文與施行日期。動區動趨 9 月 29 日的報導同樣指出,確切上路日要看金管會正式發布;工商時報 9 月 26 日的說法也仍是「預計自 10 月起」。部分報導寫了特定日期,但我們沒有找到官方公告支持,所以本文不採用。
B交易所也還在等
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在 8 月 4 日的聲明中表示,正協助會員進行第一階段的技術對接,個別會員的詳細實施措施將由各會員另行公告;依動區動趨的報導,交易所公告也表示目前服務與流程不變,實際上線時間、適用範圍與所需資料確認後另行公告。
C和其他法規的關係
轉帳新規是洗錢防制的一環,和這幾年的其他規定是同一條路上的不同步驟:
| 規定 | 管的是什麼 | 狀態 |
|---|---|---|
| 洗錢防制法第 6 條(交易所登記) | 在台提供服務的業者要先完成洗錢防制登記 | 2024 年 11 月 30 日起施行 |
| 防制洗錢辦法第 7 條(轉帳規則) | 交易所之間轉帳要傳遞、保存、核對雙方資料 | 修正草案已宣布;預計 2026 年 10 月(第一階段),施行日期未定 |
| 虛擬資產服務法 | 交易所等業者從登記改為許可,規範營運與市場秩序 |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 |
依洗錢防制法第 6 條,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業者要先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金管會 2024 年 12 月的說明指出,這套登記制度自 2024 年 11 月 30 日施行。虛擬資產服務法則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三讀通過,依金管會新聞稿,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已完成登記的業者要在施行後 12 個月內申請許可。這些規定和交易所資安、客戶資產保管的關係,可以看交易所被駭文章整理的虛擬資產服務法條文。
D接下來值得觀察的 4 件事
- 金管會正式發布修正條文與施行日期:這是第一階段真正上路的時間點。
- 你使用的交易所公告:轉帳畫面要多填哪些欄位、資料對不上時怎麼處理。
- 轉到自有錢包的作法:目前官方沒有說明,要看後續公告。
- 第二階段的細節:轉到海外交易所時,對方沒有實施轉帳規則怎麼辦。
正式公告出來後,本站會在每日加密貨幣新聞整理重點,並同步更新這篇說明。
FAQ / 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旅行規則」跟出國旅行有關嗎?
沒有關係。旅行規則是國際名稱 Travel Rule 的直譯,金管會稱為「轉帳規則」。意思是加密貨幣在交易所之間轉帳時,轉出人與收款人的身分資料要跟著款項一起「傳遞」給收款的交易所,所以叫旅行規則。
轉帳金額 3 萬元以下,也要提供資料嗎?
要。依金管會說明,交易所不論轉帳金額多寡都要實施轉帳規則,至少要傳遞雙方姓名與錢包資訊。單筆超過新台幣 3 萬元時,個人才需要再多附出生日期與住所地址,法人則多附官方辨識編號與設立登記地址。
剛好 3 萬元算不算?
官方用語是「逾」新台幣 3 萬元,也就是超過 3 萬元才需要多附生日與住址。實際以多少價值計算、用哪個時點的價格換算,請以金管會正式發布的條文與各交易所公告為準。
轉帳新規什麼時候上路?
金管會預計第一階段在 2026 年 10 月施行、第二階段在 2027 年底施行。截至 2026 年 10 月 4 日,確切上路日期尚未公告,全國法規資料庫的施行日期仍標示未定,請以金管會與交易所的正式公告為準。
把幣轉到海外交易所,現在就要附生日和住址嗎?
依金管會規劃,台灣交易所與海外交易所之間的轉帳屬於第二階段,預計 2027 年底施行,第一階段不包含。第二階段的具體做法目前尚未公告。
轉到自己的冷錢包或手機錢包,也受新規影響嗎?
金管會的新聞稿沒有說明轉到自有錢包的處理方式,目前尚未公告。實際規定請以你使用的交易所公告為準;部分交易所本來就有提領地址白名單等自己的規定,和轉帳新規是不同的事。
資料對不上會怎樣?
依業者說明,提供的資料不足、錯誤或和收款方資料不一致,可能影響該筆轉帳的處理,例如需要補件或延後入帳。大額轉帳前,先確認各交易所登記的姓名、生日與住址一致,是最簡單的預防方式。
有人說新規上路要「先轉幣驗證身分」,是真的嗎?
不是。轉帳規則的資料是由交易所之間依規定傳遞與核對,不需要你把幣轉給任何人或點連結驗證。遇到這類訊息,先當成詐騙處理,只從交易所官方 APP 或金管會網站確認消息,也可以撥打 165 反詐騙專線查證。
DISCLOSURE / 聲明
風險聲明與利益揭露
風險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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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URCES / 資料來源
資料來源
- 金管會新聞稿(2026-08-04):金管會規劃推動轉帳規則,修正「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並進行法規預告分 2 階段:境內 VASP 間預計 2026 年 10 月、境內與境外 VASP 間預計 2027 年底;不論金額都要實施,逾新台幣 3 萬元依自然人/法人多取得資訊;接收方核對義務;2021 年的第 7 條迄今尚未施行。
- 經濟日報(2026-08-04):金管會宣布二階段開放虛擬資產移轉 10 月先開境內移轉分階段時程、逾 3 萬元多附生日與住所、上限強化型機制的第二來源。
- 鉅亨網(2026-08-04):金管會:國內 VASP 轉帳須提供生日、住所證期局副局長黃仲豪說明:門檻參照 FATF 建議的 1,000 美元(歐洲 1,000 歐元)折合約新台幣 3 萬元;開戶 KYC 與移轉確認是不同概念;未落實可依洗錢防制法處 50 萬元以上、1,000 萬元以下罰鍰。
- 知新聞(2026-08-04):金管會 2 階段管理 VASP 轉帳規則 首階段境內互轉今年 10 月上路接收方核對義務、罰鍰 50 萬元以上 1,000 萬元以下的第二來源。
- Yahoo 股市(2026-08-04):防洗錢!金管會:比特幣等虛幣轉帳逾 3 萬元 10 月起要附生日及住址3 萬元門檻對應國際 1,000 美元/歐元標準的第二來源;VASP 公會表示個別會員的實施措施另行公告。
- 經濟日報(2026-08-04):Travel Rule 分階段實施 中華民國虛擬通貨商業同業公會發聲明公會協助會員進行第一階段(預計 2026 年 10 月)技術對接,第二階段預計 2027 年底;個別會員的詳細實施措施由各會員另行公告。
- 全國法規資料庫: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 第 7 條現行條文:轉出方應取得轉出人姓名、錢包資訊及身分證明文件號碼、地址或出生日期及出生地其中之一,接收人姓名與錢包資訊;未能辦理時不得執行移轉;接收方應以風險為基礎處理資料不全的移轉。
- 全國法規資料庫:同辦法第 18 條(施行日期)本辦法除第 7 條由金管會另定施行日期外,自 2024 年 11 月 30 日施行;資料庫標示「部分條文尚未生效,最後生效日期:未定」(法規整編至 2026-09-24)。
- 金管會主管法規共用系統:提供虛擬資產服務之事業或人員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辦法同辦法全文與沿革(2021-06-30 發布、2024-11-26 修正名稱及全文)的第二來源。
- 工商時報(2026-09-26):虛擬資產轉帳新規 10 月上路!首階段限國內平台間移轉 用戶必看 4 大步驟截至 9 月 26 日仍為「預計自 10 月起」;業者整理的用戶 4 個注意事項(提供或確認身分與交易資訊、確認接收方資訊、確認接收方平台與錢包地址、預留核對時間),資料不足或不一致可能影響移轉處理。
- 動區動趨(2026-09-29):台灣加密貨幣轉帳新制 10 月上路,Travel Rule 超過 3 萬元需附生日、地址截至發稿時全國法規資料庫第 7 條仍為「另定施行日期」,確切上路日要看金管會正式發布;未滿 3 萬元仍要傳遞雙方姓名與錢包地址。
- 動區動趨(2026-08-06):MAX 等交易所公告「轉帳超過 3 萬」需登記個資,用戶暫時無感交易所公告目前服務與流程維持不變,實際上線時間、適用範圍與所需資料確認後另行公告。
- Chainalysis:What Is the Travel Rule? Definition, Thresholds and Compliance源自 FATF 第 16 項建議,2019 年 6 月擴及虛擬資產;FATF 基準門檻 1,000 美元/歐元。
- InnReg:Crypto Travel Rule GuideFATF 在 2019 年把指引擴及數位資產的第二來源。
- 全國法規資料庫:洗錢防制法 第 6 條提供虛擬資產服務的事業或人員應向金管會完成洗錢防制登記,未登記不得提供服務。
- 金管會新聞稿(2024-12-05):虛擬資產服務商洗錢防制登記相關說明VASP 洗錢防制登記制自 2024 年 11 月 30 日施行的第二來源。
- 金管會新聞稿(2026-06-30):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虛擬資產服務法」2026-06-30 三讀;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定;已完成洗錢防制登記的業者應於施行後 12 個月內申請許可。
- 中央社(2026-06-30):立院三讀虛擬資產法 明定穩定幣發行依據、強化監理虛擬資產服務法三讀的第二來源。